记者 | 石汶司
编辑 | 张一诺
8月31日,深圳银保监分局公布了三份行政处罚书。
具体来看,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因财务顾问服务存在质价不符、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以及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房地产开发三项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深圳银保监向该分行及其负责人段欣没收违法所得18.67万元,并处罚款100万元。
早在今年5月,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因员工为完成考核任务与客户账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违规,被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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