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方德能
编辑 | 张一诺
2月1日,阜新银保监分局发布3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剑指阜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阜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是虚假处置不良贷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阜新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五十万元。
刘国辉、李德刚对阜新农村商业银行虚假处置不良贷款行为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阜新银保监分局分别给予这2人警告并罚款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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