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7月30日讯,国家发改委当天就开展2018年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下发通知,各省级(含副省级)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应当在8月15日前,完成对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的年度检查。备案管理部门应重点检查是否涉嫌非法集资、二级市场投资和债券投资等违规行为,以及“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是否已及时向备案管理部门报告等。
(原题《发改委开展备案创投企业年检 重点检查是否涉非法集资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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