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儿童用药(化学药品)药学开发指导原则(试行)》《儿科用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为儿童用药药学开发提供研发思路和技术指导,进一步明确儿科用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要求,促进我国儿童药物研发。上述指导原则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月12日《中国医药报》)
儿童药品种少、剂型单一,选择空间很小,是常见现象,以至于很多家长受尽了“掰药”的折磨,而“海淘”回来的药品,也以儿童药为多数。此外,儿童的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更高,直接原因是药品滥用,间接原因是儿童药缺乏。孩子身体处于发育阶段,用药不能将就,相信对此有切身感受的家长都在翘首以待,希望尽快研发出足够多的儿童药。
为了化解这道难题,相关部门没少想办法。早在2014年,原国家卫计委等6部门发布《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原国家食药监局于2015年12月发布《临床急需儿童用药申请优先审评审批品种评定的基本原则》,于2016年2月公布《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推进临床急需儿童药的加速审评。此后,国家卫健委先后几次发布《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将鼓励政策细化到具体的药品。
此次出台的这两个《指导原则》,让鼓励儿童药开发的政策体系更加完整。卫健部门和医疗系统是药品的买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则是药品的监督方,监督方说话的分量要重得多,规范与引导的作用更强。此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此前也就此推出过不少政策,但这一次是将政策集中在研发方面,规范和鼓励研发的意味更加浓厚。
鼓励儿童药研发,既需要好政策,也需要企业配合。儿童药研发成本高、销量小、风险大,很多药企不愿意涉足这一领域。然而,药企既要赚钱,也需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政策给实惠、企业肯担当,才是理想的配合。普通民众在儿童药开发方面,也能发挥出较大的作用,因为儿童药研发面临药品临床试验难以开展的难题,但临床试验以安全为前提,家长理应对当前的研发水平和研发方式充满信心,转变观念,配合做好儿童药临床试验。
近年来国家在药品生产供应方面大招频出,有药用、用得起,已成民众的普遍感受,也给化解儿童用药难题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参与以量换价谈判的药企,仍然缺乏儿童药生产企业,在药品招采目录中,也缺乏儿童药品种,这既是一块短板,也是一种遗憾。化解儿童用药难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存在须迅速行动的紧迫感。期待政府、企业、民众能够积极配合,抓住有利时机,促进儿童药研发来一场大变革,一鼓作气化解这道难题,造福于下一代。□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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